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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理工学〔2021〕32号-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

2021/9/3 20:19:09      点击:

二级学院:

为鼓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美、劳等全面发展,学校将9月3日至9月23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
一、评定范围

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

二、评定基本条件
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。

(二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,严谨踏实,勇于进取,成绩良好。

(三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遵纪守法,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。

(四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达到《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。

(五)凡在本学年中违反校规校纪处分者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
(六)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年成绩达标。

三、评选比例和奖金

一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3%,奖金额为1200元

二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7%,奖金额为800元

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10%,奖金600元。

四、评选具体规定

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(各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,没有不及格现象,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3%)

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(各科目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,没有不及格现象,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10%)

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(各科目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,没有不及格现象,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20%)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、书记为组长,辅导员和各班级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审小组,辅导员主持班级的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
在评定优秀奖学金时,根据每个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,对照评奖条件,确定获各级奖学金的初步名单。

获奖学生名单应先在学院公示,充分征求师生意见,然后上报学校学处经初审并公示,后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,由学处备案。

二级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关,认真负责,参照学生手册中的《福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和《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修订》来开展此项工作。各二级学院应于9月23日前完成学院评选,并公示完毕,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上报学张道良老师处,邮箱地址:zdl11662@gmiot.com

附件:1.福州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

2.福州理工学院2019-2020学年优秀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

3.综合素质测评表

福州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   

2021年9月2日 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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